資訊操弄」怎麼防治?唐鳳:小學生、中學生都能加入

心慌保全來訪問 Ep.6

  • 作者 = 心慌保全
  • 編輯 = IORG 研究總部
  • 訪問日期 = 2020.9.28
  • Published = 2020.11.6 18:00

以 IORG 的研究報告為出發點,心慌保全約訪多位立法委員、議員、學者、專家,詢問他們對「中國對台資訊操弄」的看法。

第 6 集,訪問了政務委員唐鳳,她舉例訊息操弄帶來的平行世界讓事實查核變得困難,但只要多做「來源查核」,連小學生都可以加入抵抗的行列,並提出「不活化的病毒就是疫苗」⋯⋯

自己在遇到「資訊操弄」時會如何應對?

可以說是所有的多邊關係裡面,只要你看到所有被矮化、被打壓被被邊緣化什麼之類的⋯⋯後面都是有一個論述在作用。我比較常用到的字是「認知戰」,或者是「認知空間作戰」,你們的講法比較是「認知空間操弄」。其實基本概念就是,它已經不是真或假的問題,而是把我們日常使用的一個詞,賦予一個操作定義上沒辦法辨明真偽的說法。

例如像 PRC(中國)方面,主張說 WTO 給他們什麼資訊,都會立刻讓台灣知道,他們跟 WTO 說,他可以照顧我們 2,300 萬人的健康,這個因為過於離奇,像是平行時空的言論,台灣事實查核中心連要查證,都不知道怎麼查證起。當他們的很多論述是從這種平行時空出發的時候,到最後不管你寫什麼,看起來都是很正常的事情,這都是在進行這個「認知空間操弄」的複製。

之前被德國之聲採訪的時候,外國記者也受到這種認知空間的操弄,當時他問如何看待台灣是北京「分裂的領土」這種很詭異、是你一回答就錯的那種問題的時候,我就很直接、很自然地說「沒有啦,那是新石器時代的事情。」

我想這就是很簡單地,給他一個重新錨定。當你錨定到一個地理論述的時候,人家也很難破壞這一套,因為這是事實。一旦他回到一個可以查證、有是非、有事實可言的時候,就比較容易去進行對峙,我自己在國際,尤其是多邊的場合,可以說是每天都碰到類似這樣的事情。

能夠怎麼規範「在地協力者」呢?

各大平台,尤其是在選舉或公投的時候,他們不能再把自己當成一個無知無謂的通道,而是共同治理的治理者。他們不能變成那種⋯⋯好像別人砸了錢,就可以突破他們的事實查核機制,可以遞送到任何人的眼前,我想這部分各大平台是有一個默契。

2018年有很多社群媒體上的發文,並沒有被歸在監察院所謂的政治獻金跟花費上,而是跑到別的地方去,而這個地方是不透明的。我們當時跟 Facebook 說,請他們用即時開放資料的方式,公開廣告資料庫,並且要常態性的開放,不能下架,讓大家可以分享,要不然就是在選舉期間不能下廣告,就不要賺這個錢。我們雖然沒有法律可以強制規範,但我們有社會抵制,在台灣社會抵制是很強的,讓他們自己選。後來他們同意,才有現在的透明化出來。

自律不行,那就他律,那自律、他律真的都不行,再法律。

針對資訊操弄,目前中央的處理策略是什麼?

我們是有所謂「222 原則」,這個是 Kolas Yotaka(行政院發言人)任內,建立起來的反應體系。

LINE 上面有很多假訊息,我們會觀察有哪些特別被傳播、被找去做資訊操縱,同時也在看有哪些梗正在被用,我們如果能夠在「兩小時」之內,有「兩張圖卡」然後每張「200 字」之內,用好笑、好玩的方法去闢謠,就能達到一定的效果。

另外,培育「如何辨別假資訊」的意識也是目前努力的方向。資訊操弄是不需要有任何具體論點的,舉個例子,之前有個謠言用路透社的照片,把圖說抽換成「殺警可以領兩千」的假訊息,這個台灣事實查核中心當時也就很簡單地做一個來源查核,標示這則訊息是來自「中央政法委的微博」,不管是趨勢科技的那個防詐達人,或者是 Cofacts、MyGoPen,或是剛剛說的台灣事實查核中心,查證到這一步的話,這樣就夠了。不是說你看到什麼都不能轉傳,但是這則訊息上面就有寫說是中央政法委 po 的,那你轉傳的時候,就要了解到,這是人家資訊操弄的一部分,你按轉傳,就是在幫助他們碰到更多的人,我覺得培養起這個概念,對抑制資訊操弄散播是重要的。

那我對於公開查證是比較樂觀,因為大家比較能做公開查證,就算是小學生、中學生,他都可以來參與這個共同查核,我是建議來源查核多做,實質事實查核的部分當然是專業的來做。

有必要成立一個中央反應單位嗎?

目前事實上已經有一些規範,也不是沒有在使用,例如選舉那時候還特別通過了反滲透法,基本上當時在講的就是這件事。之前的情況下你中間只要多一個協力者,其實中間這一串都完全沒有法律責任,所以事實上溯源沒有辦法溯得到上面,那反滲透法的重點並不是有什麼新的法則,他其實就是說這個就是遞歸的⋯⋯就是中間的任何一個協力者,他上一手跟下一手有什麼責任,那他就有一樣的責任,不能因為你中間多一個跳板,這個跳板就主張我只是跳板。

所以我不覺得現在沒有法律做這件事情,主要的問題在於:我們要花多少的力氣在這件事情?政府介入到什麼程度是合理的?

CDC(中央疫情指揮中心)是有一個很明確的觸發及關閉的條件,一旦疫苗出來,就差不多是 CDC 可以退場的時候了,但資訊戰的話不是如此,資安真的要講的話,其實沒有可以下線的一刻。

現在完全只用「訊息戰」的模式來講的話,它到底有沒有進入《塔林手冊》裡面說的「對對方的關鍵基礎設施,造成不可挽回或者難以補救的破壞」?有到這個程度,才能夠「還人家一枚飛彈」,如果程度不足以還人家一枚飛彈,基本上就不能叫做戰爭,也不是宣戰的好理由。而當它還不是宣戰的好理由的時候,我們就比照 CDC 去弄一個,一定程度上可以跳過原來制衡機制的特殊指揮鏈,是不是合宜,我認為還有討論的空間。

還有沒有想到什麼應對的辦法?

我是覺得「不活化的病毒就是疫苗」,所以我剛剛舉了很多例子,其實可以把它變成教材一類的東西。比方說,我記得台灣事實查核中心那時候覺得說,他們如果早一點成立、早一點編制,那也許「關西機場事件」的狀況會不一樣。大家現在回去看會很明確的知道,它是一個操弄的事件,而且也知道操弄的路徑是什麼,但是在當時因為大家正在氣頭上⋯⋯也不知道氣什麼,大概不會有那個心情靜下心去看這個路徑。

像這種雖然已經離一段時間了,但是大家想到這件事情的時候,當時的情緒也許還記得,所以也沒有太遠⋯⋯這種大家還記得的狀況或事件,找出來做成一個展,盡可能讓大家比較生活化的重新經歷一次,就比較容易產生抗體,這些抗原我覺得還蠻重要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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